4月27日,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被告人刘必安等十六人集资诈骗、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,对被告人刘必安以集资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;对其余十五名被告人分别以集资诈骗罪、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五年至十五年不等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
盛达优配配资提示:文章来自网络,不代表本站观点。
本文评分*
评论内容*
你的昵称*
你的邮箱*